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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6-09-30

肇庆学院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本科高校。学校前身是1970年创办的肇庆地区师范学校,经历肇庆地区五·七师范学院、肇庆师范专科学校、西江大学等办学阶段。2000年,西江大学与肇庆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本科层次肇庆学院。202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4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五十多年来,学校始终秉承“厚德、明智、博学、力行”的校训,致力于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第四批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基地院校、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广东省文明单位、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节水型高校等称号。

一、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一)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肇庆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人数为准。

(二)学制及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按毕业授予的学位类型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学术学位: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专业学位:学制3年,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定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五)报考教育专业学位中教育管理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一)(二)(四)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七)报考“粤东西北公费定向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相应的教育硕士领域,并在备注栏注明“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

我校是广东省内公费定向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拟在我校教育硕士的部分招生领域中开设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详情请见《肇庆学院2027年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研究生层次)专项计划公告》。

三、报名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按时提交补充材料,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区、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级的报考点。具体以本省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二)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报名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4.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5.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两项缺一不可。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

(四)初试科目: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具体专业的初试科目请参阅《肇庆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五、复试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具体要求,并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具体说明如下:

(一)各招生学院根据上线生源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三)复试阶段将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参加复试。

(四)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内容请参阅《肇庆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符合教育部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招生学院进行严格审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如有必要,经广东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招生单位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

(九)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需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六、调剂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校调剂工作办法,调剂时间、基本要求、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官网相关信息。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排名,综合考虑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原则及具体要求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公告。

八、学制、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学制、学费

专业名称及代码

学习方式

学制(年)

学费标准(年)

区域国别学1407

全日制

3

8000元

应用统计0252

全日制

3

10000元

国际商务0254

全日制

3

10000元

教育0451

全日制

3

8000元

非全日制

3

12000元

体育0452

全日制

3

10000元

电子信息0854

全日制

3

10000元

资源与环境0857

全日制

3

10000元

生物与医药0860

全日制

3

10000元

设计1357

全日制

3

20000元

注:全日制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时间)。

(二)奖助体系

我校在校研究生学制内实行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其他奖学金等,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一辅”津贴等,主要包括:

奖助项目名称

奖助金额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

6000元/年

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等

根据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研究生“三助一辅”酬金

国家助学贷款

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应真实准确。我校将查阅《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不予录取。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范围按我校研究生院公布的参考书目执行。

(四)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肇庆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肇庆大道肇庆学院教育技术大楼,邮编:526061。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758-2716770。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请见《肇庆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以上内容如有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解释。如因政策变动,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附:肇庆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通讯:研究生院 撰稿:研究生院 编辑:刘祎妮 复审:曾丹凤 终审:马舒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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