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肇庆学院2023年度“优秀教学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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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肇庆学院优秀教学奖评选及奖励办法》(肇学院201949号)有关精神,学校将开展肇庆学院2023年度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选条件

参照《肇庆学院优秀教学奖评选及奖励办法(2019年修订)》有关要求进行申报与评选,未达相应条件者不得推荐。

二、评选进程与时间安排

进程内容

时间安排

个人自荐、学生推选和单位推荐

419日前

督导委员会课堂教学评议

5中旬

专家初评

5下旬

答辩

6

专家复评

6

学校审议、公示与公布

75日前


三、材料报送

各有关单位推荐、个人自荐或学生推选的候选团队或候选人需在419日前提交材料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15室,联系人:刘沣霈电话:2776515)。提交材料如下:

一)纸质材料:

1.报送材料的详细清单(按申报表内容排序);

2.各候选人的《申报表》一式1份;

3.材料清单所列参评团队或教师的教研论文、教材、获奖证书、课题立项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电子材料:

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请发送第12项材料电子版至594120374@qq.com。

注:所有材料自行留底。


教务处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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